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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建设的实践样本——衢州市委编办:履责留痕 清单管理

2019-06-04 13:00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叶慧 何文晨

衢州市委编办机关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叶慧 何文晨

 

  “五一假期将至,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430日,衢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体改处处长范怡东在结束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廉政谈话后,拿出一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录本,在上面认真记录下本次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事一记,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措清晰记录,是衢州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动作”。

  去年以来,衢州市委编办积极打造清廉机关,实施“痕迹化”管理。每位领导干部结合“两个责任”清单,将自身学习党章党规、廉政教育、廉政谈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等具体内容真实、全面记录,形成履责痕迹手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留痕”。

  “工作虽然多了一道手续,但也是对我们的时时提醒和保护,确保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衢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公室主任毛金波说,去年,编办采购实名制系统维保服务,根据履责留痕制度要求,部门首先要将该项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再对照清单要求,自觉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落实“回头看”,并详细记录在本子上。这样一来,有效规避了以往类似服务采购程序不明确、事后无据可查的风险。

  为确保主体责任工作有痕、落实有力,衢州市委编办对记录本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月清季结”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要求领导干部及时记录履责情况,细化记录内容,防止出现“一笔带过”现象,并把履责留痕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考核,每月开展定期和随机检查,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批评。

  与此同时,衢州市委编办还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领导干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

  目前,衢州市委编办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共制定主体责任清单4张,明确工作任务22项,具体举措42项。编办的机关处室及下属单位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引导全办党员干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紧握“戒尺”严格履责,衢州市委编办还推出党风廉政建设月汇报制。从今年1月开始,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汇报当月业务工作后,还增加了一项汇报内容:本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衢州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说:“利用月度工作交流会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每月提醒,及时就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可以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效果明显。”

  廉政谈话提醒、“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以案说法明纪……去年以来,衢州市委编办开展“十条军规”“十条宣言”树起来活动,在办机关会议室、电梯口、走廊悬挂展示相关内容,在办公桌摆放标识牌等,做到时时提醒,处处警示,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警示教育月”期间,还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赴衢州市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场所现场参观,通过更直观、更深刻、更警醒的“零距离体验”,让震慑直击灵魂深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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