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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活力涌
——浙江奋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综述

2026-04-15 10:02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马跃明 袁卫 杨晨

今日浙江记者  马跃明  袁 卫  杨 晨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民营经济发展。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八八战略”;2004年2月,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第一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推动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设计了路线图,增添了新的动力源泉。


首个民资控股高铁项目——杭台高铁


  多年来,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以勇立潮头的姿态披荆斩棘、栉风沐雨,书写了一部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民营经济发展史,使民营经济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最活跃的力量、最宝贵的资源、最坚实的支撑。在全国工商联2025年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等“5张榜单”中,浙江民营企业上榜数量均居全国第一,连续两年实现“大满贯”。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

  如何让民营经济在新征程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26年4月,省委、省政府研究部署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3条措施(简称“民营经济新增13条”),以建设一流创新生态为核心抓手,以回应民营企业诉求为主线,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提出了更具针对性、含金量、获得感的措施。省委书记王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讲清政策红利、讲透办理路径,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主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入企,实现“政策找企业”“服务找企业”,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图景里,浙江民营经济充满活力、亿万市场主体勇立潮头,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韧性与创造力的生动写照。


战略引领

打造最优创新生态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以“敢闯、敢冒”的开拓精神,点燃了民营经济的“星星之火”。党委、政府坚定不移给足“阳光雨露”,民营企业实现从“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到“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再到“做别人没有实力做的事”的升级,使市场化程度高、创新意识强、企业韧性足的市场主体成为了浙江民营经济持续领跑的核心优势。

  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浙江省委、省政府以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出台《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民营经济32条”)等系列举措;召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对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营造关注浙商、呵护浙商、服务浙商、成就浙商的良好氛围……2025年,浙江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7.6%的生产总值、73.02%的税收、82.1%的进出口、85%以上的就业、97.1%的市场主体,支撑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5万亿元,稳居全国第四位。

  新形势下,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面临新挑战。《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打造最优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擦亮民营经济和浙商“金名片”。

  2月9日,浙江召开全省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大会,对加快建设以人才成长“最佳沃土”、企业发展“最好摇篮”、融合协同“最高质效”、政策服务“最为有感”为鲜明特征的一流创新生态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持续在人才“引育留用”上下功夫,让浙江成为天下英才向往扎根、梦想成真之地;

  持续在“大中小”企业一体培育发展上下功夫,支持推动浙商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

  持续在“政研学、校企地”协同融通上下功夫,促进多元主体相互赋能、良性互动、迸发活力;

  持续在政策服务上下功夫,让创新全生命周期支持更加精准有效、更有获得感……

  在浙江,一流的创新生态正成为最大的吸引力、最大的竞争力,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最大的底气。


政策护航

强化民企发展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浙江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政策扶持、要素保障等方面持续加码,打造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激活民间投资活力、强化民企发展支撑。

  迭代升级政策体系——

  落实落细政策。2023年,浙江出台“民营经济32条”,着力强化财税政策、产业基金、金融保障、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持续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体系,聚焦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配套推出一系列实施文件。

  维护公平竞争。发布《〈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落实举措清单》,大力整治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卷式”竞争问题。

  规范涉企执法。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协同检查,着力破除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

  推动科技创新。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支持企业全面参与到技术创新决策、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

  加大对外开放。印发《加快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若干举措》,引导企业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2023年,浙江明确提出“三个70%”,即: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2025年,浙江提出,要将“三个70%”力争提升到“三个80%”;2026年,浙江明确提出了“三个不低于80%”要求。

  2025年,省“4+1”产业基金及下级子基金已投资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累计505个,占总项目数的99.3%;全省累计出让工业用地11.9万亩,存量和新增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84.6%。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定期梳理推介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三张清单项目”,着力破除“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

  着力推进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首个民资控股高铁项目杭台高铁顺利开通运行、首个民资参股核电项目三澳核电正式接入国家电网,成为全国示范。2025年,515个全省“千项万亿”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额4235.2亿元,投资完成率达127.1%。

  畅通民企融资渠道——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支持民营上市公司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建设;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拓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截至2025年底,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0.3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普惠小微贷款规模持续领跑全国;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和融资体量位居全国首位。


精心培育

巩固壮大浙商方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近年来,浙江积极构建“铺天盖地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科创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雄鹰企业”的全周期梯度培育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水平,推动浙商群体的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民企主导重大科技攻关。出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十二条”,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实施省“尖兵”“领雁”项目,2025年实施431项“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企业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

  鼓励民企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深度融合。2025年培育科技领军企业50家。

  激励民企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动民营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25年中国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榜单中,浙江上榜95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上榜企业研发费用总额超2370亿元、户均研发费用达24.96亿元。

  推动民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降低成果转化门槛。建立健全企业与高校等平台的结对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日益广泛。

  完善企业梯度成长生态——

  夯实小微企业培育基础。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整合闲置厂房、楼宇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公司注册登记,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025年末,全省企业总数逾410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377万户,占92%左右。

  加快优质企业培育发展。制定实施《浙江省加快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构建以“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为主线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2025年,浙江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97家,总量达2166家;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5家,总量达278家,居全国第一。

  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2025年新增“雄鹰”企业30家,总量达148家。

  精准服务高成长企业。建立健全高成长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强化精准要素保障。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专板,提供股债融资、上市培育等综合服务。

  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

  浙江以深入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全国试点为牵引,创新政治引领、服务支持、组织动员、教育培养机制,着力造就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新一代民营企业家队伍。健全新生代培养“导师制”,开展新老企业家“传承对话”、新生代企业家“跨界交流”、“科学家+新生代企业家”等活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亲清”政商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做自己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近年来,浙江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升民营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研中,浙江政务环境连续4次蝉联全国第一。

  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完善顶层设计。省纪委监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印发《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发布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为公职人员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划定标尺、明确边界。

  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政商交往观测工作机制,在27个县(市、区)建立政商交往观测点,组建了一支包括民营企业家、商会负责人等在内的观察员队伍。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2025年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亲清直通·政企恳谈会”600余场。在全国首创亲清政商关系乡镇(街道、园区)建设工作,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变为“最先一公里”。

  推进双向清廉。同步推进清廉政府与清廉民企建设,实施“双诺双评”等机制。以清廉民企为牵引推动企业自主合规工作;全省已有1.8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清廉民企建设。

  企呼我应、高效服务——

  打造涉企服务总枢纽。依托“浙政钉”建设省级“企呼我应”涉企问题督办协调系统,贯通“企服中心”、“民呼我为”、“浙企之家”、稳外贸等7个主要涉企服务平台和11个设区市原有涉企服务平台,确保企业诉求“多渠道反映、一口子归集”,彻底解决“数据分散、统筹缺位”痛点。

  完善协同联动总牵引。组建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等10个部门组成的涉企问题研判小组,建立省涉企问题专班研判小组运行机制,明确5大类11项主要任务,“一套机制”保障工作有序运行、“一套流程”构建问题处置闭环、“一条路径”贯通难题解决通道。

  强化长效落实硬举措。聚焦结果转化提升,省涉企问题专班常态化跟踪协调事项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办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省纪委监委对部门处置不力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实施“一体化”质效监督管理、推动“一揽子”共性问题转化、实行“一贯式”典型经验总结。

  促进公平、保护权益——

  建设公平市场。深化省域公平竞争先行先试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一条例两办法”,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健全经营者集中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反垄断合规辅导机制。

  擦亮“两无”品牌。持续深化“政府无欠款”行动。全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50万元以下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零”。持续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组织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欠薪风险大排查等系列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安薪在线”迭代升级,各地“安薪指数”屡创新高。

  规范涉企执法。严格落实“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持续提升。严格依法慎重规范实施查封、扣押、冻结。健全涉企法治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机制。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和“三书同达”,推动“过罚相当”。


勇挑大梁

彰显浙商境界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企业家精神,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近年来,浙江深入实施《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传承发展“四千精神”和新时代浙商精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团结引领全省广大企业家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合力推进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绍兴市柯桥区德为富硒农业共富工坊


  筑牢理想信念——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浙商永远跟党走”思想政治引领行动,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常态长效机制,突出加强习近平经济思想、“八八战略”等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助力共富先行——

  强化就业带动共富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稳岗奖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订单+就业”“培训+上岗”等方式,助力就业增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业升级扩大就业容量,开发技能型、创新型就业岗位,推动就业质量与居民收入同步提升。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

  推动产村融合振兴乡村。聚焦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组织近4000家企业(商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结对帮扶3500余个行政村,落地项目5000多个;累计建成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2200余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9万人、低收入农户1.4万人。

  拓展民营企业公益平台。着力构建浙商公益等数字化平台,整合企业慈善资源,精准对接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需求。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公益基金会,探索“商业向善”创新模式,推动公益项目可持续运营。

  引领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理念。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双碳”目标,深度践行ESG理念,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融入企业战略和日常运营中,积极探索企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协同共生的转型路径。

  加快产业协同。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从上游原材料采购到下游产品制造和销售各环节减少碳足迹,全面加快产业链绿色协同发展。

  促进循环利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探索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全省绿色产品获证企业数和证书数均居全国前列。

  

  春风浩荡,征途如虹。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浙江全省上下政企同心、携手同行,奋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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