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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6-04-30 17:01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作者:杜旭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杜旭亮


20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以非凡战略远见,作出建设法治浙江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指出“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并强调“我省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走在前列,首先就要在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法治与发展的深层逻辑,为浙江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提供了根本遵循。

20年来,浙江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要继续打“创新牌”、吃“改革饭”、走“开放路”的重要指示,努力在以法赋能创新、以法深化改革、以法护航开放等领域走在前、作示范,探索出了一条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之路。


以法赋能

打好动能转换“创新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法治则是激发和保护创新的最佳土壤。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我们深刻认识到:没有法治边界的创新容易失序,没有法治护航的创新难以致远,唯有将创新置于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方能让各项改革创新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20年来,浙江始终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推动创新,着力在发展规划、共富建设、投资管理等方面加大制度创新力度。

强化顶层设计,以规划法治化引领发展蓝图落地。今年3月,浙江出台《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成为国家《发展规划法》施行后首个完成配套立法的省份。秉持“规划不落实就是违法”观念,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狠抓落实,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十五五”规划涉浙事项责任落实和推进方案、任务书,将国家“十五五”规划及109项重大工程涉浙事项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率先建立国家发展规划落实机制,构建起全省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践行先行使命,以首创立法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颁布全国首部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性法规,系统构建示范区建设的法治化推进体系。发展成果加速显现,先后形成两批次21项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2025年全省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81。

提升投资效能,以法治手段优化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出台《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两部省政府规章,依托投资在线平台3.0,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以技术落地固化制度成果,实现全省项目审批“三统一”。先行先试的专项债“自审自发”机制走在全国前列,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


以法固本

吃好深层攻坚“改革饭”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唯有同频共振,方能行稳致远。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深刻指出,“要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避免先改革后规范、先发展后整治的被动局面”,强调“要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及时把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规范起来,在率先规范中再创体制新优势”。20年来,浙江一以贯之深学笃行,以法开路、破立并举,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招投标、民营经济、信用体系等关键领域改革。

破除隐性壁垒,以法治思维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体的“1+N”法规制度体系。大力度实施招投标领域“两统一、一行动”,清理710件制度文件,统一出台涵盖专家管理、招标人主体责任、评定分离等52项制度规范;率先建设全省统一招投标平台,创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智慧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提振发展信心,以法治温度擦亮民营经济“金名片”。出台并修订《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民营经济32条”“新增13条”政策包,创新推出民间投资项目“3个80%”要素保障机制,建立涉企问题督办协调闭环机制,上线“企呼我应”系统,累计归集处理涉企问题超17万个,办结率达99.77%。

夯实诚信基石,以法治方式推进“信用浙江”建设。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出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建成一体化智能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对接248个业务系统,归集公共信用信息57亿条,日均信用产品使用量达48.3万次,构建起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户籍人口等各类主体的公共信用档案。在医疗、交通等领域实施“信用+”场景建设,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累计办理修复220万件,获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推广。积极推进“信易贷”,累计发放信用贷款10.81万亿元,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以法护航

走好内外融通“开放路”


高水平开放需要高质量的规则支撑。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要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治环境。20年来,浙江深刻学习领会,始终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义乌国贸改革、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长三角一体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深化国贸改革,以扩权赋能唱响“义乌经验”。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总结推广的“义乌发展经验”为指引,贯彻落实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务院2011年、2024年批准的两轮改革契机,出台《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实施扩权赋能改革、赋予其省级权限。2025年义乌出口规模总量达7307亿元,超过全国25个省份,开放能级实现历史性跃升。

服务国家战略,在高水平开放中彰显法治效能。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建立境外法律合作机构409家,覆盖98个国家、138个城市。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沪苏浙协同出台《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等法规制度,营造规则统一、标准互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监管模式,为境外投资项目提供法治导航。面对企业在海外投资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持续优化项目备案服务,在全国首创制定备案审查标准,率先实施项目分类管理,有效平衡风险防控与投资便利,有序引导企业海外布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聚焦聚力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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